营业执照20万无息贷款(营业执照无利息贷款)

添财网 10-05 10:03 201次浏览

安新县就业局特推出“无息”贷款

为创业者保驾护航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特推出“无息”创业贷款政策。

一、适用对象:

1、个人创业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雄才卡”持卡人才。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合伙创业或组织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组织创业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贴息标准:

1、个人、合伙创业及组织创业贷款。各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雄才卡”人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雄才卡”C 卡人员最高额度为 40万元,“雄才卡”B 卡人员最高额度为 60 万元,“雄才卡”A 卡人员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申请合伙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人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给予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20万元(原最高贷款额度)以内原财政给予贴息的部分以及各级财政分担比例仍按省政策执行,20万元内借款人承担的LPR-150BP以下部分以及超出20万元的贷款产生的利息由新区、县财政按1:1比例负担。

三、业务咨询电话: -532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