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惠保(皖惠保客服电话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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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相关商业保险机构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皖惠保”参保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予以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皖惠保”打破了传统商业保险年龄限制、差异化定价和既往症不可投保等惯例,聚焦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旨在减轻患病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该项目是健康保险助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医疗保障模式的创新型尝试,较好地填补了政策性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险之间的缺口,将切实解决百姓看病贵、住院贵、自费药贵等问题,对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构筑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健康来安”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二、工作内容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本着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参保。

(二)缴费时间与保险期间。2022年度“皖惠保”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缴费的,2021年12月1日起生效;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2022年1月1日生效;保险期限为一年。

(三)缴费标准和保障额度。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统一为66元/人·年,保额为400万元。

(四)缴费方式。保险费的收缴采取“保险机构主导,多方协作配合,群众自愿”的方式进行,也可通过扫描“皖惠保”微信二维码进行线上自助投保。

三、工作职责

由县人保财险公司牵头,各乡镇、县医保局、教体局、数据资源管理局、卫健委、总工会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皖惠保”推广工作。各乡镇配合保险机构做好辖区居民参保工作的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做好“皖事通·慧滁州”线上缴费方式的推广应用工作;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各校宣传推广工作;县卫健委配合做好各级医疗机构宣传推广工作;县总工会配合协调好各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宣传推广工作;人保财险公司提供宣传、政策解读、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应指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协助推进辖区城乡居民“皖惠保”推广、参保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县教体局、卫健委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学校、医疗机构等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协助保险机构宣传“皖惠保”参保程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参保,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知晓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客观真实宣传“皖惠保”相关政策、业务流程,详细告知参保人相关权利和义务,严格贯彻群众自愿参保原则。通过宣传引导力争参保率达到常住人口的15%以上。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