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险购买(航班延误险购买)

添财网 10-12 10:09 172次浏览

“法无禁止即自由”是一句很经典的法谚,它认为,人的私权受法律限制这个情况本身,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法律不能成为随意评价个人行为、对其进行惩罚的滥用工具。

某种行为,在道德层面可能立不住脚,但不能说它必然违法,这句法谚的理论很简单,实际情况却会复杂得多,真到了运用的时候往往存在争议,典型的例子就有山东女子钻延误险漏洞牟利一案。

航班延误险购买(航班延误险购买)-添财网

2020年4月29日,江苏南京警方获得一起涉嫌诈骗或保险诈骗刑案的关键线索,赶赴山东将嫌疑人——女子李某抓获归案,李某没想到,自己前一秒还喜滋滋地算着这几年靠航班延误险赚了多少钱,下一秒就被戴上了手铐,她垂头丧气,承认自己耍了心眼,钻漏洞牟利。

李某牟利的数额有多高呢?据调查,短短5年时间,李某入账高达300多万。

这几年她都失业在家,如何做到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落?警方通过李某的交代和她家中的资料找出了答案,李某的屋子并不大,却堆了很多她写的笔记,电脑记录了每笔收入来源。

这些东西都与航空延误险有关,笔记上密密麻麻的内容是各大航班的信息、以及李某算的账目;电脑中的表格记录每次出现延误之后索赔得到多少理赔金,最早的是2015年的,最晚的是2020年的,显而易见这几年李某一直在靠延误险发财。

航班延误险购买(航班延误险购买)-添财网

这种行为很投机,不道德,毫无疑问。问题在于一般人买保险想的是求个保障,尽量规避风险、减少损失,李某怎么想到靠买保险赚钱,怎样实施,这种行为又能否评价为犯罪?案子披露后,引起了争议。

事情还需从头说起,李某萌生出这样的念头,与她自身经历有关。

当年李某曾是一名空姐,这份工作让她了解了飞机出现延误时延误险的理赔具体流程,以及流程的漏洞:航空公司无需确认本人申请,也就是说李某不光可以自己连续购买机票和延误险牟利,还能借亲友的身份为己所用。

于是失业后,一度经济困窘的李某脑中灵光一闪,决定薅羊毛获利,买一份航班延误险大约需要40元保费,当事人打算乘坐的航班延误与否决定了其能不能获得赔付,只要赌对,根据具体延误的时间长短,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多则七八千,少也有400,小“投资”高回报。

航班延误险购买(航班延误险购买)-添财网

这种保险合同有射幸的性质,延误还是正常事先没法下绝对准确的判断,所以李某为了多赚钱,想尽办法增加买延误险的次数,提高获得赔付的概率,自己一张身份证不够,就以投资理财的名义去跟亲友借,银行卡、护照,多多益善;

借用他们身份买的延误险获得的赔付,没有一分转入亲友的账户,都被李某领走,借来20多个身份,每个身份可以买三四十次,完全够李某博弈赚钱,所以她才能买近900次,最夸张的一次是靠某趟延误的航班,李某一次押上5个身份获得10多万赔付金。

当然,李某预测航班延误并非每次都准确,她靠的是缜密的分析,让选中的航班延误多过正常起飞,首先购买机票和延误险之前,李某就做了充分的工作,她上网搜索比较,越是延误率高的航班,她越是喜欢,虽然她人在青岛,买机票却“不拘一格”,哪儿起飞的机票都买。

那几年李某最关注各地天气如何,赌对了,天气不佳,航班延误,她就有新的入账,若是估摸出现失误,航班能正常起飞的话,李某便会抓紧时间将机票退掉,尽最大可能减少己方损失,她根本没想过要去乘坐那些航班,而是将这当成了发家致富之道。

航班延误险购买(航班延误险购买)-添财网

前前后后,李某通过近900趟延误的航班获得300多万理赔金,数额十分惊人,当然这么做并非没有风险,最大的风险就是系统核查。李某本以为用单个虚拟的乘客身份买机票频繁理赔或许很快会被发现,用多个就保险些,不料还是在2020年被保险公司发现了不对。

李某等人获赔的次数怎么这么多?保险公司怀疑遭遇了恶意保险诈骗,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后认为李某有重大嫌疑,将其抓获,调查确认那20多个身份获得的理赔金全到了李某的账户,李某的投机取巧从2015年持续到落网前夕,获利惊人,300万无论如何也不算小数字。

然而,李某的行为究竟该如何评价呢?此案经媒体报道引发了争议,尤其在司法界,有人认为李某的行为只是不道德,顶多属于合同违约,但不构成犯罪;

有人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普通诈骗罪,也有观点认为其涉嫌保险诈骗罪,或全部购买理赔行为都触犯本罪,或仅利用他人身份购买延误险的部分犯罪。

航班延误险购买(航班延误险购买)-添财网

若犯保险诈骗罪,行为人的手段必然涉及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航空延误与否就是涉案保险的标的,李某没有虚构,只是利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多次频繁钻空子买机票,押航班延误概率事件获得保险金,信息完全真实,航班的确延误,且并非她造成。

当然,保险合同有真实乘机的要求,且应当遵守合同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李某自己不乘机,借来亲友身份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涉嫌虚构不存在的被保险对象,买票退票、保险理赔都非本人的意思而是她为了骗取保险金幕后批量操作,这种行为被评价为违法并无不当。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或者追回之前的款项,但就此将其上升到刑事犯罪,仍然需要结合更多证据,比如李某与航空公司内部人员恶意勾连之类。

李某一案足以暴露航班延误险规则的漏洞,单纯的投机,每一次都保证了身份真实,保费到位,保险公司与李某对赌,双方均有可能获利,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笔者认为评价为民事争议应该更恰当。

(《案例 山东一空姐钻延误险漏洞,买900次赚300万,到底犯不犯罪?》一文图片源自网络,配合叙事。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