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团体意外和雇主责任险)

添财网 11-02 8:11 184次浏览

在我的平时工作中,也经常接到公司的询价:要给自己员工投保险,什么样的合适?如果对方不太了解保险,几乎每次我都会解释一遍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分别是什么。

从险种类型看,两者都属于意外险范畴,从投保群体看,都可以称为“团体险”(区别于个人投保)。两个保险,一般保障期间几天,几个月都可以,但不会超过1年,属于“短险”,寿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都可以承保(所以这个市场竞争也蛮激烈)。

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简单来说:公司花钱,个人受益。其中要注意的是,一定是要有某种特定利益关系的人群,采取“团体方式”投保,这里包括一个公司的同事,同一旅行团的游客,甚至短期内受雇完成同一工作的临时工,都可以称之为“团体”。但是比如我和我的邻居们,一般是不可以作为“团体”的,因为没有存在某种特定利益关系。投保团体意外险比单个人投保个人意外险,优点在于费率会相对便宜,而且保障责任可以按照团体的要求,增加或者减少部分保障责任,修改某些合同条款,有种“定制化”的感觉。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从释义可以看出,被保险人是雇佣员工的企业,不是个人,这个是和团体意外险的根本区别。赔偿逻辑是雇员工作中出现意外或者工伤,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企业赔偿的那个额度(不得超过保额),和员工无关。

那么公司到底给员工投保哪个类型的产品好呢?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公司决策者站的角度了。如果单纯是给员工增加福利的角度,那首推团体意外险,部分公司说我们有“六险二金”,其中第六险,大部分都是团体意外险。公司给员工增加了意外方面的保障,小磕小碰,狗咬猫抓都可以报销。但当公司决策者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往往也会考虑企业自身风险。员工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或者工伤,不论员工本人是否有意外险,也是可以向企业索赔的,企业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那企业的损失谁来买单?雇主责任险就是非常好的选择。另外从价格角度看,同等保障责任条件下,雇主责任险的费率高于团体意外险(大概会差25-35%),有些管理者也会从经济角度去做一些取舍。

大到各行各业,小到单个个体,大家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处环境,内心想法都是不同的,一旦风险来临,往往会考验人性。所以企业或者个人做好风险转移,都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