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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调整为30年:
合肥市从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出发,将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经测算,在公积金贷款总额55万,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的情况下,住房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为30年,每月还款额由3119.58元降为2393.63元,月均还款额减少近726元,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即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同时可降低贷款逾期风险的发生。
贷款额度直接和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挂钩
贷款额度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贷款额度在不高于合肥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同时兼顾低收入、低龄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需求,对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贷能力系数”为0.5。
老网签老政策新网签新政策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考虑近几年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个贷率)持续高位运行,截止2020年6月,合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105.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保证住房公积金健康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有效防控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而制定该政策。
通知自2020年9月7日起执行。为保证政策的衔接,2020年8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仍按原政策执行;2020年9月7日(含)之后办理网签备案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过渡期内(2020年8月8日-9月6日)办理网签备案的,可自行选择。
举例:
1、贷款额度的确定
例1: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缴存基数分别为1850,2000元,申请贷款时缴存余额分别为15000,5000元,连续缴存时间分别年2年以上和1年以内,借款人30岁。
(一)2020年8月8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
在8月8日以后申请贷款时,仍按原政策执行,按原方式计算实际贷款额度。(1850+2000)*0.5*12*20=462000元。
最终实际贷款额度为46.2万,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二)2020年9月7日(含)之后办理网签备案。
按新政策规定执行,以双挂钩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1850+2000)*0.5*12*30=693000元;
b=(15000*20+10000(不足1万按1万计算)*10)=400000元。
最后实际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
(三)过渡期内(2020年8月8日-9月6日)办理网签备案。申请贷款时,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择1、2两种情形确定实际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按原政策申请:实际贷款额度贷度为46.2万,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按新政策申请:实际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需在9月7日以后申请贷款。
例2: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缴存基数分别为2585,2000元,申请贷款时缴存余额分别为15000,23000元,连续缴存时间均为2年以上,借款人30岁。
(一)2020年8月8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
在8月8日以后申请贷款时,仍按原政策执行,在不高于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按原方式计算实际贷款额度。a=(2585+2000)*0.5*12*20=550200元。
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最终实际贷款额度为55万,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二)2020年9月7日(含)之后办理网签备案。
按新政策规定执行,以双挂钩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2585+2000)*0.5*12*30=825300元;
b=(15000*20+13000*20)=560000元。
最后实际贷款额度为55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
(三)过渡期内(2020年8月8日-9月6日)办理网签备案。申请贷款时,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择1、2两种情形确定实际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按原政策申请:实际贷款额度贷度为55万,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按新政策申请:实际贷款额度为55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需在9月7日以后申办贷款。
2、贷款次数的认定
例1:小刚和小兰原单身时,其中小刚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已结清,现婚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
例2:小刚、小兰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认定。小刚、小兰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房产归属一方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认定。
例3:小刚、小兰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婚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例4:小刚、小兰在婚姻存续期间已使用过二次公积金贷款,现离异后任意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