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给租赁公司(贷款租赁公司怎么解释)

添财网 11-28 10:03 155次浏览

为偿还债务不择手段,伪造高档进口车报关单,虚构抵押物,以公司“意向性合同”收益为偿还方式,勾结银行内部职工,骗取商业银行巨额贷款,造成银行重大财产损失。

近日,恩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1600万贷款诈骗案件,抓获内外勾结的2名犯罪嫌疑人。

突然消失的32台高档进口车

2020年6月,某银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在进行资产核算时,发现某汽车销售公司两笔高达1600万元的贷款已经逾期,本息长时间没有偿还,用于抵押的进口奔驰、奥迪、丰田霸道等32辆高档进口车无法找到下落,仅剩32把不同车型的车钥匙和进口商品货物报关单以及车辆出厂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贷款人逃避还贷义务,也拒不透露抵押物去处,银行负责人于是到恩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恩施市公安局经过审查后,发现该案可能涉嫌巨额骗贷犯罪,随即立案侦查。

经过侦查发现,贷款人在银行抵押证明中有天津、青岛、海口等地海关报关单。为核对其真伪,以及追踪抵押车辆去处,民警先后多次前往天津等地海关,调取相关证据。经三地海关查验,发现32台高档车辆报关单全系伪造。

为进一步确定车辆真伪,民警请求恩施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协作核查,发现该批次车辆合格证书也均系伪造。

该批次车辆是否真实存在?首先摆在民警心头的是急需核查首次放贷贷前调查情况,是否真有32辆高档轿车进行抵押。

大海捞针固定关键证据

经银行部门初步核查,确定放贷前确有车辆进行报关并销售。

为进一步核查该批次车辆真实售卖情况,侦查人员逐一对抵押车辆相关信息进行研判,综合分析其实际使用人情况,经综合研判发现,该时间段从汽车销售公司售卖出的车辆遍布全国各地,最远的一台车目前位置处于祖国最西部的新疆乌鲁木齐市。

侦查人员通过不断做工作,请求车辆实际使用人配合调查,向公安机关说明车辆实际购买渠道,上牌上证情况。

研判一个,核查一个,经过大海捞针式的排查,固定了大量关键性证据,为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奠定了基础。

在掌握了该汽车销售公司法人雷某大量犯罪证据后,侦查人员多次联系雷某家属,动员其投案自首。在侦查人员与其不断宣讲政策后,2023年3月,自知逃避无路的犯罪嫌疑人雷某主动向恩施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雷某头脑活络,与他人成立注册汽车销售公司以销售进口高档汽车,生意一度十分红火,先后与多地多家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并用这些测算收益高达2000万元的“意向性合同”寻找银行贷款用于租赁车辆购买。通过运作,某银行分批次向其总贷款900万。雷某通过贷款以及私人高额借贷购买了大量用于租赁的车辆,后因该“意向性合同”无法履行,资金链断裂。

面对不断上门索债的债主,雷某只好伪造公司真实售卖高档汽车的资料,继续向银行借贷。

该笔抵押物各项证明资料错误百出,为什么能通过银行贷前审核?民警顺藤摸瓜,揪出银行内鬼李某。

原来,雷某为使该批资料能够通过审查,顺利拿下贷款,不断拉拢腐蚀银行内部员工,搞定了关键贷前审查人员李某,通过大额借贷变相贿赂的方式输送利益。李某因未按照《湖北某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谋取私利,出具了贷款的抵押物真实性的贷前调查报告,导致银行向雷某的公司发放巨额贷款,且无法收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李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而等待他们的,必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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