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上班要户口本(公司贷款要员工户口本)

添财网 12-01 10:01 174次浏览

申请对象: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是指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者组织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组织就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人数50%的经济实体,其中组织者必须为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经济实体的企业法人代表。所组织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企业法人必须符合以下人员身份要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即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3.企业法人或合伙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扶持方式:财政全额贴息(最长期限2年)

扶持标准:

1.组织起来创业企业可按其吸纳人员身份类别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数,以每人最高10万元内的额度申请担保贷款,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集中连片特困贫困县)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

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3.如到期确需继续使用的,借款人应于贷款到期前1个月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同意,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办理流程:

1.自愿申请: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企业,在经营所在地的创业担保贷款机构登记;

2.参加创业培训;

3.申请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4.担保机构对申请企业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相应的核查;

5.担保机构、财政相关部门、承办银行联合实地调查;

6.办理反担保手续(提供反担保人或本地房产);

7.组织会审和社会公示;

8.银行办理放贷手续。

申请材料:

1.人员身份类别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证件、刑满释放证明、高校毕业证(5年以内)、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的相关证明;

2.《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种养殖业的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证明;

3.创业项目计划书、贷款申请书,创业培训合格证;

4、已婚的贷款申请人提供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贷款记录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其他贷款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贷款记录证明。网络商户应提供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近6个月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未经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5.与人员身份类别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人员身份类别证明、身份证,职工名单;

6.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