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小额难融资贷款公司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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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农村新型借贷形式,在政府的相应政策扶植下得到蓬勃发展。本文重点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目前运营中面临的困境,并试图给予政府相关政策建议以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发展。

[关键词]小额贷款融资金融

自2008年央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以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突飞猛进,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小额信贷服务以简便的手续、较高的办事效率为解决农户和微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正规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为试点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作用

(一)扶植乡镇企业,加大支农力度。

为广大乡镇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先天使命和固有责任。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困扰其发展的现实问题。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和风险的控制比较复杂,而收益却较低,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更加倾向于将大企业作为首选客户,中小企业很难通过银行审批达到融资目的,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兴起的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了其在民间资本和小企业之间金融“毛细血管”的作用。《2010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发展报告》显示,到2010年10月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2348家,从业人员24742人,实收资本1521亿元,贷款总额1623亿,利润总额73亿元,根据涉农贷款比率排名,排名前十的公司涉农贷款比率均在80%以上。众多小企业、个体户、农户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中受益,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型融资机构,对于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平易民间高利贷作用。

小额信贷公司与民间高利贷面对相似的市场和客户来源,但前者相较后者在资信审核、抵押担保等手续上更加正规合法,且利率相对要低,所以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比民间高利贷能更好地满足市场资金需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不仅限于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还遍及那些很难从正规银行融资的农村个体户、城市下岗人员、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投资贷款等。这在很大程度上起到疏导民间隐性借贷、规范弱势群体贷款市场的作用。

(三)完善金融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面向农村、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银行网点少、金融业服务不足地区的融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一般贷款时间在1―3天,手续简单,审批效率大大超过了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完善之处。

二在经营运作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困境

(一)盈利空间有限。

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定位主要是农村个体户、农民以及微小企业等这些“数目小、次数多”的分散客户群体,由于发放贷款的次数多、规模小,使得管理费用较多,贷款的边际成本较高,无法实现规模效应。根据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贷款利率的0.9到4倍,使得其产品价格并不能完全根据市场需求以及风险与收益关系来确定,盈利空间受到限制。若遇到拖欠、违约等情况,就很可能面临亏损。根据《2010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发展报告》排名前十的公司平均资产收益率只有5.7%。“本大利小”的局面阻碍了公司的长久发展。

(二)赋税过重

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按工商企业来征税,而非按金融机构利差来征收,合计利息收入的30%要用来缴税,这使得资金压力较大、成本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很难承受。

(三)专业人才匮乏。

现代的信贷管理是一门集技术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要求信贷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与银行信贷员相比,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要面对的客户数量更多、情况更复杂,然而由于资金和规模等的局限性,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很难吸引到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人士,公司从业人员普遍专业技能较弱,大多未从事过金融业务,极易产生操作风险,人力资源的匮乏造成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压力增加,竞争力降低。

融资渠道受限,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实际上绝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唯一渠道是自有资金,其他资金来源非常匮乏。另一方面资金放贷的速度要快于资金回收速度,面对众多“三农”企业的贷款需求,资金面紧张状况在所难免,极易导致流动性风险过大。

三给予政府的相关建议

(一)减轻其税收负担

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服务企业,介于小额贷款公司具有缓解“三农”问题,推动经济发展。弥补市场不足的作用,在其起步阶段政府可予以适当的税率减免。

(二)扩大其融资渠道

央行“只贷不存”的规定出发点是为了控制风险,因为一旦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如其经营失败易造成挤兑现象,影响金融环境和社会安定。但缺乏资金来源的小额贷款公司长期内必将难以为继。所以监管当局应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放宽对社会资金的投入和个人资金的投入的限制,使投资渠道多元化。

在法律法规健全的前提下,大力促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丰富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金融完善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以及改善“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有着积极作用。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尚不明晰,发展中受到诸多限制,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尽可能加大各项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内外环境的全面改善。

参考文献

[1]焦瑾璞,2010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发展报告,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汪舍黔,汪芳,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0(9)

[3]李燕梅,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探究[J],经营管理者,2009

作者简介:孙玮(1983-),女,河北衡水人,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硕士,研究方向:货币政策传导、金融时间序列分析、宏观经济计量。